2015年3月3日 星期二

103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整理:


1.103學年度新北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申請(http://award.ntpc.edu.tw)
公告主旨
103學年度新北市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申請公告
公告類別
獎學金
重要程度
普通
起始時間
民國 104 02 11
結束時間
民國 104 04 21
公告內容
1.申請方式:採線上系統申請,相關證明文件以掃描或拍照方式上傳;如無法上傳,請於系統填妥資料,紙本郵寄至板橋國中教務處(詳見說明8)
2.
申請時間:10441日起至104421日止。
3.
核定時間:請於6月下旬至本獎學金申請系統查詢。
4.
申請條件:
(1)
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,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學生。
(2)
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在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(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)。
(3)1
年級採計一上成績,其他年級採計前1學年成績(例如:2年級生採計1年級上下學期成績)。
(4)
五專4年級採計四上成績。
5.
申請資料:
(1)
成績證明文件(需已加蓋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)。
(2)
郵局帳戶封面影本(直系親屬亦可)。
(3)
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心障礙證明(無則免附)。
(4)
低收入戶證明(無則免附)。
6.
不得申請者:
(1)
已享有師資培育校院、軍警校院、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,不得申請。
(2)
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,不得申請。(進修學校則可申請)
(3)
3年起之碩、博士班研究所學生,不得申請。
(4)
1學期(1年級)或前1學年(其他年級)有記過以上處分者,不得申請。
7.
發給名額:
(1)
大專院校組(含五專四、五年級及研究所):共335名,扣除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人數後,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發給名額,每名新臺幣2萬元。
(2)
高中職組(含五專一至三年級):共445名,扣除低收入戶、身心障礙人數後,依申請人就讀公私立學校比例分配發給名額,每名新臺幣1萬元。
(3)
上開名額經核定尚有剩餘時,得在總名額範圍內調整移充。
8.
紙本郵寄(請先於本獎學金申請系統填妥資料): 申請截止日前(郵戳為憑)將證明文件影本,寄至板橋國中教務處收(地址:22045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437號),信封請註明「申請新北市高中以上獎學金證明文件」。
9.
板橋國中聯絡方式:教務處陳小姐,電話(0229666498分機2203

 

2.103學年度第2學期「公私立國民小學原住民學生獎學金」(http://award.ntpc.edu.tw)

   公告主旨
103學年度第2學期「公私立國民小學原住民學生獎學金」
公告類別
獎學金
重要程度
普通
起始時間
民國 104 02 13
結束時間
民國 104 03 20
公告內容
申請資格:
1.
原住民身份,並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之國小在學學生。
2.
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。
3.
非國小一年級新生。
4.
當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者。
5.
學業優秀獎學金:前學期學習成績總平均須80分以上(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前學期學習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亦同)
6.
特殊才藝獎學金:申請前1學期,學生個人各項才藝比賽成績優異,或其母語、原住民傳統藝能比賽成績優異,經提出相關比賽成績證明文件,依各校各項比賽加總積分高低排序錄取,積分計算方式參考要點附表。 申請時間:104224日至104320日止。 申請方式:本府教育局函知各校,由學校向本局提出申請。

 
3.財團法人瑞三礦業社會福利基金會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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