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二天隨土地公伯ㄟ前去花蓮進香,完成與祂的約定。
里內事務並非因里長不在而停擺,相對的是無時無刻都繼續發生著,無論是人或事。
阿嬤已經91歲了,從參與里長選舉開始,就知道她二年前開始照顧著她唯一的兒子,癌症。
就任後,有一天,申請來照顧癌症兒子的外籍看護跑了。對面楊太太,一直以來和街坊鄰居,也每日的幫忙協助阿嬤的生活起居,幫忙買菜、煮稀飯、或整理家裡。但面對突如其來的看護不告而別,頓時,大家都為阿嬤擔心起來。
接到訊息後,開始尋求市府協助,通報衛生局前來查訪,期能為阿嬤申請的照護人員。
但,礙於阿嬤有資產並仍有在經營的54年老旅社,有微薄收入,致無法得到照護。其實,大家都知道,旅社生意並無法應付阿嬤的開銷。
因此,建議衛生局協助,以癌症兒子為申請人,看是否能得到幫助。
因未滿65歲,所以必須身有重病,此乃基本條件,好在以現況而言,完全符合要件。
衛生局卻因外勞逃逸,但雇主身分之關係,以及必須未開出重大疾病證明,要求補件。
好在,人力仲介公司與孫女協助下,並聯繫衛生局承辦人員務必幫忙。
終於...終於...核准了。
但,事情似乎不是我們想得這麼簡單。
本想終於得到了協助,但,市府卻無法派照護員前來,因為人力不足。另外,以目前市府照護系統,每周也只能來二天,一天二小時。
說真的,有勝於無,但是讓人失望的是,答案就是無。
也真的無法理解,市政府一直在老人照護這一塊政策,主打老人俱樂部,各區各里的成立剪綵;而對於生活急需被照護的老人病人卻無計可施。
即便如此,老天爺,算是很幫忙。同在一條住家的鄰居,剛好外勞因被照顧者身故,而可以轉介,而轉給阿嬤,協助照顧病兒。這樣的日子過了些久,也解除了阿嬤與癌兒必須共同被照護的重責大任。
一個91歲的阿嬤,心中唯一的寄託,就是希望能陪伴癌兒一天是一天。
她熬魚粥、蒸魚、地瓜粥、燙青菜、營養補給品...,盡一切之所能,如癌兒小時一樣的用心照護。唯一能期待的卻不是,癌兒會好起來,而是能多一天是一天。不勝唏噓。
部份經濟重擔,也好在有兩位乖巧的孫女協助,以及癌兒的好友,不定時探望與給予支助。
讓生活難過,但勉強過的去。
阿嬤今天跟我說,她曾跟兒子說,你很幸福,有愛你的媽媽,挺你的好友,以及孝順的女兒,關心你的前妻。比我幸福多了,我就只有你。
由此可見,她對她自己的未來,的確失望勝於希望,擔心超越信心。
前些日子,癌兒走了。
唯一支撐阿嬤的精神與意志,瞬間崩潰,由她最近的身體狀況,明顯可見,身體在短短數天內,差了很多。
阿嬤,想留下現任的外勞,來陪伴與得到照護,為往後日子的生活著想。
阿嬤說,這個外勞很乖,會鼓勵癌兒進食,連哄帶騙式的要癌兒,最少也吃幾口,家事也整理得讓阿嬤很放心。來台灣多年,也會說台語,跟街坊鄰居都相識。希望這位外勞,可以留下來照顧她的生活。的確,這樣的外勞是雇主的福氣,我家曾經也有兩位這樣的外籍看護,跟我們很像一家人般的照護我們的老人家。
法令規定,而我得到的訊息是,07/15前必須開出阿嬤的巴氏量表,拿到足以申請看護的條件評分與證明。這也是今天陪阿嬤去台大家醫科之原因。
昨天接到鄰居楊太太來電告知此事,請里長開證明,讓阿嬤帶去醫院,請託醫生幫忙。
我知道我開的證明,其實,一點忙都幫不上。
與其如此,我還是開好了證明,並且陪同阿嬤去找醫師,當面說明與懇託。
結果,神也幫不了我們,畢竟,醫師還是必須遵守法令的規定以及現實病症,給予相對證明。
醫師很想幫忙,但,我們可以體諒她的難為,如果東窗事發,這可是偽造文書。
一切,都在我的預期中。
我很失望,是因為抱著希望。
我很難過,是因為阿嬤需要被照護,卻不符法令規定。
我很生氣,是因為市府成立許多老人俱樂部,但是,卻無法照顧的急需被照護的老人。
我很無奈,是因為自己還沒有足夠能力與人力來幫忙阿嬤。